根据《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校拟通过“校内采购-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提供“韶关市数字化设计与增材制造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零配件和控制模块,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价。具体询价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 SSXY(询)2023050
二、项目名称:“韶关市数字化设计与增材制造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零配件和控制模块(三次)
三、采购预算:94000元人民币
四、需求清单及要求
1、采购清单
见附件6《采购需求》
2、其他技术(或服务)要求(如有)
见附件6《采购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查询结果提供资格审查,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见附件6《采购需求》。
2、服务期:见附件6《采购需求》。
3、服务要求:见附件6《采购需求》。
七、服务的质量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八、报价文件内容
1、按要求提交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的《报价声明》。
2、按要求提交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的《报价一览表》。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4、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5、提交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技术(或服务)响应文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6、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对公银行账户证明。
7、投标资格及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见附件3)。
8、提交“五、投标人资格”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九、项目报价要求:
1、各供应商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报价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否则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5、本次询价须满足3家或以上供应商提交报价;若不足三家,本次询价失败。
6、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7、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须密封完好。采购人拒收没有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
8、递交了报价文件但不参加唱价的供应商,视为默认唱价结果。唱价会议时间:2023年12月4日9:30开始。
十、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1、在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满足技术(或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相同报价的供应商应进行二次报价,供应商各自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3、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照学校采购制度的规定签订合同或被采购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依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支付方式
1、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待售后服务期满(1年)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
2、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上级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
3、如遇学校寒暑假或其他特殊情况,则付款时间顺延。
十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需及时向投标人提供产品(服务)需求。
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产品(服务)制作或进货。
3、在投标人按本合同准时履行责任的前提下,采购人应保证按约定及时付款。
4、本合同所约定的采购人订购货物的运输安装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十三、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见附件6《采购需求》。
十四、违约责任:
1、双方须按约定的时间、内容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如需变更内容,必须经对方书面同意。
2、在投标人如期履行协议的前提下,采购人按约定如期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3、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质量问题或其他因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除此以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十五、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本次询价采购失败。
十六、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6:30。
2、报名方式:报名资料需在截止时间内以“供应商名称+”韶关市数字化设计与增材制造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零配件和控制模块(三次)采购项目”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url=]173738836@qq.com。[/url]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报名需按要求并提供《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投标报名登记表》。
十七、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1、本项目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顺丰快递)递交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资料:资料原件一正二副(1套)、报价一览表(含报价明细)(★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独立密封包装)。邮寄信息如下:
收件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751-6502690
收件地址:韶关市曲江区南华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财务部采购中心(平字楼210)
3、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八、评审时间: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上午9:30。
十九、评审地点: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曲江校区平字楼105
二十、与本项目相关的澄清、更正、成交结果等内容均在学校官网发布。
联 系 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751-6502690
邮箱: 173738836@qq.com
二十一、本询价文件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