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2019年中国技能竞赛“创想杯”3D打印大赛
地点:北京、上海、深圳、武汉、长春、南宁······
为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引领全国增材制造产业发展以及职业院校3D 打印专业建设与改革。赛事本着创新创意、合作共赢、公平公正的发展理念展开,现将参赛具体时间与规程安排如下:
竞赛项目
赛项名称:3D 打印造型技术
赛项组别: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包括中职组和高校组)
赛项归属产业:机器人、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
竞赛级别:国家级二类竞赛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电子商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赛事承办单位:中国电子商会培训认证中心、中国电子商会会员与分支机构管理部
赛项承办单位:北京企学研教育科技研究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
赛项冠名单位: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竞赛地点
北京、上海、深圳、武汉、长春、南宁······
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分为预选赛和决赛。
(一)预选赛
预选赛为现场设计制作,现场设计制作将以任务书形式公布,时长为 5 小时,具体说明如下:
任务一:三维建模
根据图纸要求完成产品的三维数据建模。该模块主要考核选手的三维建模能力。
任务二:产品创新设计
按给定要求对产品外观或结构进行创新设计。该模块主要考核选手应用综合知识进行创新设计的能力。
任务三:产品 3D 打印与后处理
根据创新设计产品的三维模型数据和赛场提供的 3D 打印机及软件,对该产品进行参数设定和加工。主要考核选手利用 3D 打印机以最佳路径和方法按时高质量完成指定产品加工任务。并考核选手3D 打印模型后期处理等方面的能力。
任务四:职业素养
主要考核竞赛队在本竞赛过程中的以下方面:
①设备操作的规范性;
②工具、量具的使用;
③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
④完成任务的计划性、条理性以及遇到问题时的应对状况等。
(二)决赛
决赛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实际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 20%,技能实际操作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 80%。
1.第一部分: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考试时间为 2 小时,采用笔试形式,具体说明如下:
本竞赛对传统理论考试方式进行了改革,从考知识的形式,提高到“以理论考试的方式考职业能力”。采纳国际通用的测评方式即:通过笔试测评选手的职业能力,包括八项指标即:直观性/展示、功能性、使用价值导向、经济性、企业生产和工作过程导向、社会接受度、环保性、创造性。
2.技能实际操作竞赛
技能实际操作竞赛时间为 8 小时(不包括现场竞技时间),以任务书形式公布,具体要求如下:
任务一:方案设计
根据给定的情景或者任务要求,设计解决问题的产品方案,利用赛场提供的绘图软件绘制产品的设计图纸及产品数字模型。主要考核选手在特定情境或者任务要求下,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利用技术语言表达设计方案的能力。
任务二:产品运动仿真设计
根据完成的产品数字模型,进行产品的运动仿真设计。主要考核选手仿真动画设计制作能力,和在仿真机械运动过程中对整体产品的外观以及运动、装配关系的综合处理能力。
任务三:产品 3D 打印与后处理
选手根据产品的三维模型数据和赛场提供的 3D 打印机及软件,对该产品进行参数设定和加工。主要考核选手利用 3D 打印机以最佳路径和方法按时高质量完成指定产品加工任务。并考核选手 3D 打印模型后期处理等方面的能力。
任务四:现场竞技
选手组装调试产品并按照竞技要求进行现场竞技。
任务五:职业素养
主要考核竞赛队在本竞赛过程中的以下方面:
①设备操作的规范性;
②工具、量具的使用;
③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
④完成任务的计划性、条理性以及遇到问题时的应对状况等。
竞赛方式
(一)职工组、教师组均为个人赛,每支参赛队由 1 名选手组成,每队设置教练 1 名,领队 1 名。
(二)学生组(包括中职组和高校组)为团体赛,不计选手个人
成绩。每支参赛队由 2 名选手组成,指定 1 人为队长,学生组竞赛可以设置不超过 2 名指导教师,每队设置领队 1 名。每个学校限报 1 支代表队,参赛选手为同一学校,不允许跨校组队。
(三)竞赛采取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分场进行,由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流程组织各领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队参赛赛位。
(四)学生选手经过预赛选拔确定决赛晋级名额。职工组、教师组根据报名情况,设立预选赛。
(五)预选赛结束后,执委会将在大赛官方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晋级决赛参赛队名单。
成绩评定
(1)现场评分
现场裁判依据现场打分表,对参赛队的操作规范、现场表现等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由参赛选手、裁判员、裁判长签字确认。
(2)结果评分
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成果,依据赛项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与评分。
(3)解密
裁判长正式提交赛位号(竞赛作品号)评分结果并复核无误后,加密裁判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对加密结果进行逐层解密。本赛项采取逆向解密。解密结束,经与参赛选手的身份信息核对无误后,由加密裁判将选手参赛证等个人身份信息证件归还给参赛选手。
(4)抽检复核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 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 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 15%。监督组需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 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 5%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需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现场竞赛评分指标体系(总分为 80 分)
成绩公布
(1)录入。由承办单位信息员将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录入赛务管理系统。
(2)审核。承办单位信息员对成绩数据审核后,将赛务系统中录入的成绩导出打印,经赛项裁判长审核无误后签字。
(3)报送。由承办单位信息员将裁判长确认的电子版赛项成绩信息上传赛务管理系统。同时将裁判长签字的纸质打印成绩单报送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4)公布。闭幕式公布比赛成绩。
技术规范
1.产品创新设计:结合产品构造等机械制造专业知识,进行指定产品外观或结构的创新设计,要求满足 3D 打印成型工艺、强度、装配等指定的技术要求。
2.样品 3D 打印加工:导入创新设计的三维零件数据模型文件至赛场提供的 3D 打印设备配套的编程软件中,进行产品零件的 3D 打印工艺设计。选择工作参数,进行指定产品零件的 3D 打印制作。打印制作完成后,剥离产品的支撑材料,进行产品的表面适当的后处理。本赛项要求具有的知识点、基础技术要求和技能要求为机械设计基础、三维软件应用、三维打印设备应用等课程实训所涵盖的内容。本赛项要求掌握的操作规程为竞赛指定设备所规定安全操作规程。
评分方法
1.裁判组织与分工
本赛项裁判分为现场裁判组和评分裁判组。现场裁判组主要完成选手的资格审查、竞赛准备工作检查、任务书发放、比赛现场秩序维护与监督、比赛中突发的或其它临时情况的处理、文明生产等现场分的评比。评分裁判组负责各竞赛任务成绩评定,组长由竞赛裁判长或副裁判长担任。评分裁判组成员与各参赛代表队隔离,评分期间在竞赛执委会没有特别授权的前提下,被禁止与外界联系。
2.裁判评分方法:对于需要记录数据和结果现象的考核点,由选手记录并举手请裁判进行确认;对于需要记录操作过程与规范的考核点,裁判需记录具体情况并在比赛结束后由首席裁判组织统一评分,以保障评分尺度的一致;对于需要保存数据的考核点,在比赛结束后由两名或以上裁判进行统一评分,并进行 U 盘备份。评比按竞赛任务不同,分为不同的小组完成,小组内可以采取“先统一标准后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的办法。若小组内成员有争议,由主持评分工作的裁判长或裁判长召集评分裁判组会议根据竞赛相关文件决定。主持评分工作的裁判长对各小组成绩进行审查和复核。
3.比赛结束后,首席裁判重新分配裁判小组,每组至少有 5 名成员,负责对任务书中的某一项目,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进行全场评分,最后将该项目所有成绩汇总成表,并由小组审核确认签字,移交首席裁判。
4.所有项目成绩汇总表均完成后,由指定其中 2 个裁判成员,对所有项目进行分数复查确认,最终生成参赛队总成绩表,由首席裁判签字确认后,将工作任务书、现场所有记录表、确认表等相关纸质文档进行封箱签字,移交到执委会。
5.评分中所有涂改处均需向首席裁判说明并备案;在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均需向首席裁判说明并备案。
6.按比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参赛队的名次。比赛成绩相同,按职业素养成绩较高的名次在前;职业素养成绩相同,名次并列。
7.最终将比赛所有资料交大赛执委会汇总,所有裁判员未经执委会同意不得泄露比赛试题和比赛成绩,比赛结果由大赛执委会进行公布。
8.比赛总成绩满分 100 分。
9.竞赛现场与裁判工作现场进行全程视频录像。
10.裁判工作和秘书组工作在竞赛监督组监督下进行。
奖项设定
1.对在决赛中竞赛综合成绩第一、二名的职工组选手和第一名的教师组选手,经核准后,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2.竞赛决赛职工组、教师组分开排名,按照比例分别设一等奖:10% ,二等奖:20% ,三等奖:30%。其它选手颁发优秀奖,按获奖等级分别颁发奖杯、奖章及荣誉证书。
3.竞赛决赛学生组按中职组、高校组分开排名,按照比例分别设一等奖:10% ,二等奖:20% ,三等奖:30%。其它选手颁发优秀奖,按获奖等级分别颁发奖杯、奖章及荣誉证书。
4.竞赛决赛获得各组别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教练证书。
5.竞赛另设最佳组织奖、竞赛支持奖、突出贡献奖若干名,若干名。按类别颁发奖牌和证书。
6.竞赛预选赛各组别设决赛职工组、教师组晋级奖 100 名,学生组(中职组、高校组)晋级奖 60 名(其它选手颁发优秀奖)。
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统一使用单位名称为代表队名称,学生组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不使用其他组织、团体名称。
2.各参赛队均须经报名和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
3.各参赛队报到时,请出示为参赛选手购买的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未购买,将暂时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4.比赛进行过程中及不同的赛段,参赛队不可以更换参赛选手。
5.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增补新队员参赛,允许队员缺席比赛;不允许更换指导教师或教练,允许指导教师或教练缺席。
6.参赛队选手和指导教师、教练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比赛纪律,服从裁判,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二)指导教师、教练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代表队领队要严格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应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指导老师、教练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网页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7.领队、指导教师、教练应在赛后做好赛事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凭统一印制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按赛项规定的时间、顺序、地点参赛。
3.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4.比赛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生产规则,爱护比赛场地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仪器设备。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总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5.参赛选手请勿携带任何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资料进入赛场。
6.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工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7.竞赛完毕,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将设备和工具归位,资料整齐摆放在操作平台上,经工作人员清点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8.在竞赛期间,未经竞赛执委会的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9.各参赛队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10.按照程序提交竞赛结果,并与裁判一起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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