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化工、分析测试中心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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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晋分采【2020-00149】G140-A97_2 2.监管部门编号:购管备[2020]8668号 3.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化工、分析测试中心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 第一包:98万元 5.最高限价: 第一包:98万元 6.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金属样品增材制备装置
| 1
| 套
| 可以通过选区激光熔化的方法制备金属样品,可制备包括不锈钢、钛合金、铝合金、高温合金以及高熵合金等多种金属样品,尺寸精度高,并可制备薄壁、点阵、尖角和内流道等极限复杂结构样品,便于科研工作中复杂构件的设计和制备研究,以及应用于金属粉末原料的设计、制备与成形方面的分析测试研究。
|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 无
| 交货地点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分析测试中心楼。
| 款项支付方式
| 签订合同后,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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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0 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2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0年11月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详见jyzt.sxzwfw.gov.cn/ggzyzt/f,已入主体库的供应商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投标文件(应由电子投标文件导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座6层61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东沺二巷国安大厦B座5层 联系方式:0351-7025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勃 电话:0351-601032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徐晓冬、张聪聪、刘志宁、潘丽萍 电话:18035102262、18734905224、1893513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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