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工艺研究院呋喃砂型3D打印设备原材料年度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工艺研究院2023年3月-2023年12月呋喃砂型3D打印设备所需原材料。
三、招标形式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采用网上投标的方式。
对于本项目需着重介绍的注意事项已经通过以下带颜色文档进行标记。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书》:第二章。
四、交货及付款
1、交货期:交货期为接到要货申请后3个月内。
2、交货地点:济南章丘区圣井街道潘王路西重汽工业园北三厂重汽(济南)传动轴有限公司。
3、交货方式:交钥匙方式,以实际送货重量结算。
4、质保期:半年
5、付款方式:(半年期商业汇票):
招标人收到货物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投标人提交按提货申请金额100%的材料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复印件二份)和收据,经招标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3个月内支付,支付方式和比例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税号:91370100787411873C
地址:章丘市圣井唐王山路北潘王路西电话:0531-58062198
开户行:中国银行章丘支行账号:2377 0557 4474
五、投标说明
1、投标条件
(1) 拟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如果是代理商投标,也要出具生产商的授权书,以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2) 拟投标人应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盖章)。
(3) 拟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4) 拟投标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5) 拟投标人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违法违规或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声明。
(6) 拟投标人的近三年经三方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未显示异常。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请说明情况并盖章,并提供公司财务报表盖章。
(7) 拟投标人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且近3年内无因服务不当而造成重大事故。
*注:
a) 如果是授权委托人投标,要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弃标;
b) 如果是法人参加投标,要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弃标;
c) 如果是代理商投标,除上述a)b)中要求的资料,要另外携带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弃标。
2、报价
硅砂和陶粒砂以吨(T)为单位报价,其余材料以千克(Kg)为单位进行报价,总报价按照“第二章 技术要求”中原材料明细的需求数量最大值进行计算报价。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的材料费、保险、税费、运杂、与其他专业配合及可预见的风险、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所有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请务必报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并写明税率)。
3、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商务标书、技术标书、资质文件、唱标文件四部分单独封装。
本项目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保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致性)。若为现场开标,营业执照和授权书需在开标现场出示;若为视频开标,则需在视频端呈现即可。若没有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将根据现场所有参与开标的投标单位和专家共同判定得出认可情况。详见附件格式 1—11,其余未尽事宜请按各单位习惯制定即可。
3.1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函(附件1);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即可;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近三年经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请说明情况盖章,并提供公司财务报表盖章。若缺少本项或经财务专家审核认为有异常,则会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5)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声明;
(6) 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与招标项目有关的重大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和失信信息的声明;
(7) 代理商投标要携带生产商的授权书、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即可,无格式限制;
(8) 税务部门开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有提供近三个月即可);
3.2 技术部分:
(1) 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3);必须先进行两列要求一一对照。不允许直接写无偏离。原材料没有一一对照的必要。
(2)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4)及有效合同复印件;若没有提供相应业绩证明,将影响现场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绩效判定打分。
(3) 供货期及保证措施;
(4) 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5) 交货进度及计划;
(6) 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材料;
(7) 质量承诺函(附件5);
(8) 投标人需提交的其它资料。
3.3 商务部分:
(1) 开标一览表(附件6)
(2) 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7)。附件 6、7、8 需要一起单独封装 1 份进档案袋, 唱标使用。没有不唱标
(3) 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8)付款方式不可以偏离;
(4) 服务承诺函(附件9)需写明质保期外服务费用情况;
(5) 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明细表(附件10)需在表格下方写明本部分报价是否包含在本项目总报价当中(没有则写无);
(6)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4、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详见附件1~11,其余未尽事宜请按各单位习惯制定即可。
5、投标文件密封
①资质文件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正本在最上,正本1份,副本4份);
②技术标书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正本在最上,正本1份,副本4份);
③商务标书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正本在最上,正本1份,副本4份);
④唱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
⑤电子版(1个优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小号包封内;
将①、②、③、④、⑤统一放置在一个文件箱(如打印纸盒)内,注意不允许将①、②、③、④、⑤所有文件封在一个包封内。
注意不按此要求密封标书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做无效标处理。
六、议程安排
1、发标时间
2023年3月27日
2、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8日下午17点
3、技术答疑
答疑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8日下午17点,逾期不受理答疑方式:邮件及电话
联系人:赵玉利、张盛楠
电 话:15215487200
15253450650
邮 箱:zhaoyuli@sinotruk.com
zhangshengnan@sinotruk.com
4、商务答疑
答疑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8日下午17点,逾期不受理答疑方式:邮件及电话
联系人:崔冬侠
电 话:18863302102
邮 箱:gyyjyzb@sinotruk.com
七、报名方式
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重汽官网、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开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8日下午17点前。
3、报名网址:http://ecaitong.sinotruk.com:8012/#/login
供应商信息注册详见附件1,投标流程详见附件2。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候,务必备注所投标的项目名称。
不按要求报名的或因未提供相关信息导致后期无法退回保证金的,需投标单位承担。
4、开标时间
2023年5月5日(周五)上午9:00,此时间为暂定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开标通知邮件为准,请留意邮箱查收开标通知。
5、开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视频开标,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开标现场。
邮寄时注意:快递封面上请务必写清楚是哪个项目、哪个公司的投标书、授权代表电话。
招标文件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张盛楠,15253450650.
6、投标报名及注意事项
6.1. 投标人在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同时,应提供20000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并到账或银行保函电子版确认(保函原件于开标之日交于招标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6.2. 招标人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账号:376010100101373547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联号:309451013018
注意事项:
l 转账时,请注意投标的项目名称,方便后期核对退款。
l 报名时提供电子回单(含贵公司账户及我公司账户信息)。
l 报名时候,请务必再邮件正文中文字表述付款账号、户名、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行号、保证金金额。
l 未按照本要求提供信息,导致保证金退回困难等事宜,由投标单位承担。
投标保证金形式:
(一) 该银行账户只接受外币电开保函和电汇。
(二) 境外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应采用电开保函形式;境内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形式;若有其他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我们沟通,做好转账信息备注工作。
(三) 对于没有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于招标人内部完成中标人评审并确认最终中标人后在30工作日内予以原路返还;对于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30工作日内返还。
6.3. 发生以下情况时,有权没收保证金:
①截至开标前3天,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
②供应商递送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③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④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⑤供应商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 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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