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书面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声明函);
(6)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