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评标办法中: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得基准分30分。 1、若有任何一项非“★”指标为负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单个产品累计五项及以上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若未按“技术要求”中需要提供佐证材料或不符合要求,按负偏离计算扣分。 2、若有“★”指标负偏离,将被判为无效投标。
现更正为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得基准分35分。 1、若有任何一项非“★”指标为负偏离,每项扣3.5分,扣完为止,单个产品累计五项及以上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若未按“技术要求”中需要提供佐证材料或不符合要求,按负偏离计算扣分。 2、若有“★”指标负偏离,将被判为无效投标。